起源
秉持同德高中校訓「精、實、勤、勇」,因應「終身學習」之全民教育理念,並配合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之教育政策,辦理推廣教育,嘉惠廣大社會民眾,致力達成各項教育。
(一)推廣教育處任務
- 1.推動終身學習。
- 2.營造優質終身學習環境。
- 3.建立社區學習風氣。
(二)訓練課程
本處依本校各群、科之專長,訂定核心訓練類別。
- 1.企業委訓課程
- 2.失業民眾之職業訓練課程
- 3.各科開設之技能檢定班
- 4.生活才藝班
交通資訊
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
049-2553109 *110/184
0968-619977
td110@tdvs.ntct.edu.tw
FB:同德高中職業訓練基地
LINE id: 0968619977
費用相關
◎【現金繳費】:請至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同德高中推廣教育處
◎【郵局劃撥繳費】:帳號22449207
戶名:台灣省南投縣私立同德家事商業職業學校
劃撥單上的通訊欄請備註報名同學姓名
繳款完成並敬請回覆(1)銀行及銀行代碼(2)帳號後五碼(3)匯款金額
或Line 【@0968619977】回覆
《轉班退費辦法》
1.報名課程若因故未能開班,將協助移轉至其他課程或全額無息退還已繳交費用。
2.開班前11日(不含開班前10日),辦理退費、轉班、保留者適用以下辦法
◎【退費-依照下述比例扣除】
A.於開班上課前辦理退費(不含開班當天),退還已繳費用90%。
B.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,未超過1/3日時申請退費,退還已繳費用50%。
C.開班上課時數已超過總課程1/3日時,不予退還。
◎【轉班、保留】-則不扣除費用,並於2個月內使用完畢。
3.開班前10日至開班當日前(不含開班當天)告知,轉班、退費、保留則扣除費用(下述退費包含轉班及退費),適用以下扣款比例。
A.於開班上課前辦理退費(不含開班當天),退還已繳費用90%。
B.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,未超過1/3日時申請退費,退還已繳費用50%。
C.開班上課時數已超過總課程1/3日時,不予退還。
注意事項
1.各課程人數未達10人以上本中心保留開課權利。
2.報名成功後請速繳費,上課名額保留,將以繳費先後為依據。
3.各項課程均不接受旁聽或試聽。
4.因各課程屬性不同可能會久站且使用到刀具、高溫烹飪器皿或其他危險器具,各項課程年齡限制依照官網課程說明為主,若未註明則以18歲以上為原則。
若有其他問題請致電049-2553109 #110或line諮詢 @09686199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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